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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的通告(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的通告(试行)

1、从通告之日起,学院大门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严禁学生私自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者,须凭辅导员(班主任)签批的请假条,方可出入。

2、进出学院大门的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饭卡或借书证等有效证件进出。不带证件者,一律不许进出校门,证件丢失者,请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

3、晚上10.30点(夏)、10点(冬)以后,不允许学生外出,因病、事等出入者,须办理请假手续,进行登记后,方可外出,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4、严禁学生强行出入或翻越校门、围墙,一经发现,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5、从事经营活动的校园外来人员,如食堂、超市、门面房以及外聘临时用工人员需凭 “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临时出入证”的办理:持本人身份证、合同或用工部门证明以及2张1寸照片,到学院保卫处办理。

6、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门卫人员查验其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门卫人员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7、新闻单位(含记者)来校采访,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查验证件,并征得宣传部门同意后,方可进校采访。

8、快寄公司、送货上门等其他因事来校人员,应说明进校事由,进行登记,经门卫许可后,方可进入校园。

9、禁止商贩、产品推销人员、拾荒、乞丐等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摩托车进出校园。

10、对拒不出示证件、拒不进行登记、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