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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院长进课堂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6-06   来源:   浏览次数:

2018年5月14日下午,生物与建筑工程学院特聘法制副院长宝鸡高新公安分局经文保大队冯润勋大队长为全体学生作法制讲座,近300名师生参加。

冯润勋大队长从法律知识、学习工作生活中涉及的几种具体法律情形、校园贷和校园欺凌的危害等几个方面作了精彩的演讲。首先他从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什么是违法和犯罪、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我国《刑法》规定哪些种类、法定治安责任年龄和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力、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划分规定等5个基本法律知识方面作了介绍,重点介绍了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违法年龄的界定及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常见类型。其次,他从精神病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行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谁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及毒品的危害等方面对大学生学习、工作、生活中涉及的几种具体法律情形作了讲解,使学生明白相关事件的责任担当。围绕校园贷和校园欺凌的危害,冯队长结合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校园贷和校园欺凌的表现方式、特点、如何预防及发生后如何应对。最后,冯队长殷切希望同学们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守法的人;珍惜时光,学习专业知识,树立正确的三观,做一个让家长、老师、社会放心的人;相互关心,不发生校园欺凌,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冯队长语言朴实,案例切近学生实际,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为学生敲响了警钟,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本次讲座是我院“纪律文明教育月”活动的一项内容,旨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为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建立一种长效的警校共建机制,讲座前刘新安院长为冯润勋大队长颁发了聘请他为生物与建筑工程学院法制副院长的聘书。通过本次讲座,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生物与建筑工程学院 苗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