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工业分析检验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生物与化工大类
二、竞赛目的
工业分析检验赛项是依据高职教育工业分析技术相关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升学生分析岗位实际操作能力而设置的。通过技能竞赛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与企业岗位对接。通过仿真考核与实践操作考核,考查学生产品质量监控的意识及现场分析与处理样品的能力;考查学生工作效率、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职业素养;考查学生执行国家质量标准规范的能力。通过竞赛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展示教学“紧跟市场、贴近行业、依托企业、对接岗位”的教学成果。增强职业教育在社会的影响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专门人才,提高毕业学生满意率和优秀率。
三、竞赛内容
工业分析检验赛项竞赛内容依据企业岗位和职业标准要求进行,设立仿真操作考核与实践操作二个竞赛单元。仿真考核题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C)的操作仿真考核—虚拟样品的定性和定量测定。实践操作考核考题:分光光度法测定未知物的含量。
仿真操作考核竞赛时长为60分钟,实践操作竞赛时长为210分钟。仿真考核考核平台参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工业分析检验”赛项指导书(修订版)》,化学工业出版社2017年11月出版,书号978-7-122-23521-3,书中配有学习光盘。仿真操作考核、实践操作考核均以满分100分计,最后按仿真操作考核占15%,实践操作考核占85%的比例计算参赛总分。
(一)仿真考核点分布
项目 |
序号 |
知识点 |
比例 |
成绩 |
仿真 |
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C)的操作仿真考核——虚拟样品的定性和定量测定 |
100 |
100 |
(二)实践操作考核点分布
序号 |
考核点 |
考核权重(%) |
1 |
基准物的称量 |
2 |
2 |
溶液配制 |
5 |
3 |
移取溶液 |
4 |
4 |
滴定操作 |
5 |
5 |
分光光度计仪器操作 |
2 |
6 |
原始记录 |
1 |
7 |
结束工作 |
1 |
8 |
文明操作 |
1 |
9 |
数据记录及处理 |
7 |
10 |
化学分析结果 |
27 |
11 |
仪器分析结果 |
45 |
总计 |
100 |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个人方式进行,统计个人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二)参赛个人,男女不限。不能跨二级学院参加。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理仿真操作考核与实践操作考核,竞赛计算个人成绩。
(三)竞赛采取多场次进行,各选手参赛场次按参赛报名顺序确定。
(四)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参赛者技能操作比赛前30分钟凭学生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检录,经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仿真考核,参赛选手开赛前15分钟凭学生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检录,经抽签决定理论考试机位号。
(五)本赛项2019年不邀请其余二级学院学生参赛,欢迎校内学生老师到场观摩比赛。
五、竞赛流程
竞赛时间安排:报名时间1天,比赛时间为2天。
仿真考核安排在下午进行;实践操作安排上午、下午各进行一场考核。
每位选手分别完成仿真操作考核与实践操作考核2个项目。首先完成仿真操作考核,实践操作考核的先后次序由参赛选手报名顺序抽签决定。
六、竞赛赛卷
本赛项竞赛试题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C)仿真操作和实践操作考核两个部分试题组成。根据本赛项的特点,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C)仿真操作有专门的竞赛训练软件提供给参赛选手比赛前训练,该软件提供了考核所需的全部分析操作、数据处理等模块,考核时可根据竞赛出题规则生成考核试卷,不存在竞赛赛卷的套数与重复率问题;实践操作考核是在条件完成相同下的实操项目,最终是根据选手分析的准确性、精密度等综合评分,不存在赛题试卷的套数与重复率问题。各竞赛项目具体样题如下。
(一)仿真操作考核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754C)仿真考核——虚拟样品的定性和定量测定
(三)实践操作考核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未知物
1.仪器
(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配1cm石英比色皿2个(比色皿可以自带);
(2)容量瓶:100mL 15个;
(3)吸量管:10mL 5支;
(4)烧杯: 100mL 5个。
2.试剂
(1)标准物质储备溶液:磺基水杨酸(2.0000 mg/mL)、苯甲酸(1.0000 mg/mL)(2)未知液:两种标准物质溶液中的任何一种,约为1 mg/mL
3.操作步骤
(1)吸收池配套性检查
石英吸收池在220nm装蒸馏水,以一个吸收池为参比,调节τ为100%,测定其余吸收池的透射比,其偏差应小于0.5%,可配成一套使用,记录其余比色皿的吸光度值作为校正值。
(2)未知物的定性分析
将四种标准试剂溶液和未知液配制成约为一定浓度的溶液。以蒸馏水为参比,于波长200~350nm范围内测定溶液吸光度,并作吸收曲线。根据吸收曲线的形状确定未知物,并从曲线上确定最大吸收波长作为定量测定时的测量波长。190~210nm处的波长不能选择为最大吸收波长。
(3)标准工作曲线绘制
分别准确移取一定体积的标准溶液于所选用的100mL容量瓶中,以蒸馏水稀释至刻线,摇匀(绘制标准曲线必须是七个点,七个点分布要合理)。根据未知液吸收曲线上最大吸收波长,以蒸馏水为参比,测定吸光度。然后以浓度为横坐标,以相应的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工作曲线。
(4)未知物的定量分析
确定未知液的稀释倍数,并配制待测溶液于所选用的100mL容量瓶中,以蒸馏水稀释至刻线,摇匀。根据未知液吸收曲线上最大吸收波长,以蒸馏水为参比,测定吸光度。根据待测溶液的吸光度,确定未知样品的浓度。未知样品平行测定3次。
4.结果处理
根据未知样品溶液的稀释倍数,求出未知物的含量。
计算公式: 
原始未知溶液浓度,μg/mL;
查出的未知溶液浓度,μg/mL;
未知溶液的稀释倍数。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选手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参赛选手须为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 即1994年5月1日后出生。
2.人员变更: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
3.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业分析检验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二)熟悉场地与抽签
1.比赛前一天召开参赛会议,宣布竞赛纪律和有关事宜。并安排参赛选手熟悉比赛场地,下午实操进行考核。
2.仿真考核比赛前20分钟检录抽签确定考核机位号。实操考核部分每场比赛前30分钟组织各参赛选手检录抽签确定当场比赛赛位。
(三)赛场要求
1.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必须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安排,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参赛队及个人信息。
3.竞赛使用的仪器部分,自带检定或校准过的量具和玻璃仪器,其他玻璃量具和器皿可以自带,也可以使用现场准备的仪器设备。
4.参赛选手穿戴的个人防护用品除工服外,可以自带。
5.参赛选手按照参赛时段进入竞赛场地,自行决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实践操作考核在操作竞赛场地完成。
6.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无误后开始竞赛。
7.将已经公开的竞赛方案在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发放,实际操作现场提供的测定样品各场次略有差异。
8.实践操作的竞赛时间3.5小时,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9.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确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补时或延时的决定;确因设备终止竞赛,由竞赛裁判长决定选手重做。
10.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由于操作失误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将被终止竞赛。
11.在竞赛过程中,各参赛选手限定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内完成竞赛任务。
12.若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选手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4.裁判员根据参赛选手在现场操作的情况给出现场成绩,阅卷裁判员根据选手的分析结果准确度和精密度通过分析真值给出成绩。
15.竞赛结束后,参赛选手须完成现场清理并将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四)成绩评定
1.大赛在赛项执委会领导下,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参赛队成绩通过裁判长、监督人员、仲裁人员审核,确保比赛成绩准确无误。
2. 竞赛成绩解密后,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选手进行公布。
八、竞赛环境
根据工业分析检验的技能要求设置竞赛场地,满足仿真考核、实践操作考核要求。
(一)赛场设定、赛场面积及场内设施
1.赛场设仿真赛场、实践考核赛场。
2.仿真操作赛场1间,机位数30台。
3.实践操作考核赛场面积共计60m2,共设赛场1间,每间容纳赛位6个,每个赛位10m2。设置天平室1间,每间容纳40人。4.检录设置隔离区,全程监控。
4.设置独立阅卷室,全部隔离监控。
5.赛位配有安全警示标语、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提示、护目镜、口罩等安全保护用品;赛场设有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应急处理规定、化学药品使用规定,消防沙、消防毯、医护用品等消防和个人防护用品;校园内实训楼设有紧急疏散指示、安排专职疏散人员。学院设有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二)赛场内仪器设备
1.关于仪器使用的要求和说明
(1)实践操作自带检定或校准过的量具和玻璃仪器,其他玻璃仪器可自己带,也可使用现场准备的玻璃仪器。
(2)仪器分析部分使用指定设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0PC-DS2,上海美谱达仪器有限公司生产。
2.关于分析天平
赛场使用的分析天平精度为0.1mg。
(三)赛场技术支持
1.理论知识考试系统、仿真考核系统由北京东方仿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2.仪器分析部分使用设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0PC-DS2,由上海美谱达仪器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九、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依据下列行业、职业技术标准:GB/T601-2016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JJG196-2006 常用玻璃仪器量程检定规程;GB/T603-2002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十、技术平台
(一)技术平台包括比赛软件、比赛的设备
序号 |
技术平台项目 |
1 |
液相色谱与质谱联用仿真软件 |
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3 |
分析天平,精度0.1mg |
4 |
玻璃量器(容量瓶100mL、250mL、500mL) |
5 |
玻璃量器(滴定管50mL,聚四氟) |
6 |
玻璃量器(吸量管10mL、移液管1 mL、2mL、25mL) |
7 |
烧杯(100mL、250mL) |
8 |
锥形瓶(300mL) |
9 |
量筒(100mL、25mL);量杯(10mL、5mL) |
10 |
实验室常见其他玻璃仪器 |
(二)软件设计是按照国家对行业的规范和标准设计,使用的软件是行业多年使用的技术平台和操作规范。
(三)玻璃量器是按照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进行的采购,玻璃仪器符合JJG196-2006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其中设备符合国家质量监督局相关仪器检测标准,各项指标均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四)仪器分析赛项使用设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0PC-DS2。样品称量天平精度为0.1mg。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制订原则
依据工业分析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能力要求设定评分和评分细则。
(二)评分方法
1.仿真操作考核成绩:本项目设裁判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机房配备不少于2位裁判员。采用机考评分,参赛选手登录答题系统并核实个人信息后限时完成答题,由计算机直接对参赛选手各操作单元进行自动评分,满分100分。项目裁判长汇同现场裁判实时汇总各赛位号的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2.实践操作成绩:本项目设裁判人员不少于4人(4名现场裁判,1名裁判长),每2个赛位配备1名现场裁判员(每一赛场6个赛位)。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性评分相结合。过程性评价部分:每一个现场裁判员依据选手现场实际操作情况、操作质量和文明操作情况,按照操作评分细则实施过程评判,项目裁判长及裁判长确认,在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进行现场成绩确定。结果性评定部分:现场考核结束后,安排专人在选手信息密封情况下将所有分析结果数据汇总并按规范进行差异性等取舍处理后得出真值,裁判依据真值和选手现场测定的结果进行精密度和准确度的评定。每一选手的密封试卷由2名裁判进行结果成绩的评定,并经项目裁判长及裁判长的复核签字确定,在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进行结果成绩确定。实践操作满分均为100分。
3.总成绩确定:裁判在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参赛队伍的各单项评分结果进行分项汇总并进行加权统计,经解密得到参赛队的总成绩。成绩按要求进行复核无误后,经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4.仿真操作考核、实践操作考核均以满分100分计,最后按仿真操作考核占15%,实践操作考核占85%的比例计算参赛总分。
5.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分别按照完成的时间排序。
6.成绩复核方式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7.成绩公布方式
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伍竞赛成绩进行汇总制表,经裁判长、监督组签字后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选手进行公布。公布2小时无异议后,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经裁判长、监督组和仲裁在导出成绩单上审核签字后宣布。
(三)评分标准
1.过程性评分
序号 |
作业项目 |
配分 |
操作要求 |
考核 记录 |
扣分说明 |
扣分 |
得分 |
一 |
基准物的称量 |
2 |
检查天平水平 |
|
倾样次数>3次扣1分,其他每错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
清扫天平 |
|
倾样次数≤3次 |
|
复原天平 |
|
放回凳子 |
|
二 |
溶液配制 |
5 |
正确试漏 |
|
不试漏,扣0.5分 |
|
|
转移动作规范 |
|
转移动作不规范扣0.5分 |
|
三分之二处水平摇动 |
|
每错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
准确稀释至刻线 |
|
摇匀动作正确 |
|
三 |
移取溶液 |
4 |
润洗方法正确 |
|
从容量瓶或原瓶中直接移取溶液,每错一个扣1分 |
|
|
不吸空 |
|
每错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
调刻线前擦干外壁 |
|
调节液面操作熟练 |
|
移液管竖直 |
|
移液管尖靠壁 |
|
放液后停留约15秒 |
|
四 |
滴定操作 |
5 |
正确试漏 |
|
不试漏,扣0.5分 |
|
|
终点控制熟练 |
|
每错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终点判断正确 |
|
按照规范要求完成空白试验 |
|
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
|
读数正确 |
|
以读数差在±0.02mL为正确,每错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五 |
分光光度计仪器操作 |
2 |
仪器预热,预热时间大于20min |
|
每错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
手拿吸收池毛面,不用滤纸擦吸收池透光面 |
|
|
吸收池中溶液量适当(吸收池体积的2/3至4/5) |
|
|
参比溶液选择正确 |
|
|
六 |
原始记录 |
1 |
原始数据记录不用其他纸张记录,记录及时准确 |
|
每错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
测量数据保存和打印 |
|
|
七 |
结束工作 |
1 |
清洗玻璃仪器、吸收池 |
|
每错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
关闭仪器电源 |
|
|
按规定处理废物和废液 |
|
|
整理工作台 |
|
|
填写天平、分光光度计使用记录 |
|
|
八 |
文明操作 |
1 |
正确穿戴工作服 |
|
每错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
正确佩戴口罩 |
|
|
正确佩戴手套 |
|
|
正确佩戴护目镜 |
|
|
九 |
重大失误倒扣分项 |
|
基准物的称量 |
|
称量失败,每重称一次倒扣2分。 |
|
|
溶液配制 |
|
溶液配制失误,重新配制的,每次倒扣3分。开始吸光度测量后不允许重配制溶液。 |
|
移取溶液 |
|
移取溶液后出现失误,重新移取,每次倒扣3分。 |
|
滴定操作 |
|
重新滴定,每次倒扣5分 |
|
正确进行滴定管体积校正 |
|
现场裁判应核对校正体积校正值,如出现体积校正值伪造数据的情况,按照篡改数据处理 |
|
损坏仪器 |
|
玻璃仪器每次倒扣2分,分光光度计扣20分并赔偿相关损失 |
|
七个点均匀分布且合理 |
|
不均匀、不合理或不足七个点,均扣20分(均匀合理:移取的体积为0.00、1.00、2.00、4.00、6.00、8.00、10.00mL) |
|
未知溶液的稀释方法 |
|
出现假平行,扣10分 |
|
重新测定吸光度 |
|
由于仪器本身的原因造成数据丢失,重新测定不扣分。其他情况每重新测定一次倒扣3分。(测定工作曲线和未知液吸光度值时,只有在下一个数据测定前,此数据能重新测定) |
|
|
|
篡改(如伪造、凑数据等)测量数据的,总分以零分计。 |
|
|
总时间 |
0 |
210分钟完成 |
|
比赛不延时,到规定时间终止比赛。 |
|
|
说明:扣分数值不能超过配分项数值;倒扣分从总分中扣除。 |
因仪器故障,补时记录:项目完成交卷时间:
一~八项总得分:
现场裁判签字:现场裁判长签字:
2.结果评分
序号 |
作业项目 |
考核内容 |
配分 |
考核要求 |
考核 记录 |
扣分说明 |
扣分 |
得分 |
十 |
数据记录及处理 |
记录 |
2 |
不缺项 |
|
每错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
|
计算 |
8 |
数据处理过程完整 |
|
数据处理过程不完整扣8分,计算错误每错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计算过程及结果正确。(由于第一次错误影响到其他不再扣分)。 |
|
|
有效数字保留 |
2 |
有效数字位数保留正确或修约正确 |
|
每错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十一 |
定性结果 |
吸收 曲线 |
10 |
形状正确 |
|
不扣分 |
|
|
不正确 |
|
一个扣5分,扣完为止 |
未知物 |
12 |
定性正确 |
|
不扣分 |
|
|
定性不正确 |
|
扣12分 |
十二 |
仪器分析结果 |
待测溶液的吸光度 |
3 |
超出标准工作曲线的吸光度范围 |
|
扣3分 |
|
|
未知铁试样溶液(II)中铁含量测定的精密度 |
5 |
吸光度值的极差=0.001 |
|
扣0分 |
|
|
吸光度值的极差=0.002 |
|
扣1分 |
吸光度值的极差=0.003 |
|
扣2分 |
吸光度值的极差=0.004 |
|
扣3分 |
吸光度值的极差=0.005 |
|
扣4分 |
吸光度值的极差>0.005 |
|
扣5分 |
工作曲线线性 |
18 |
r≥0.999999 |
|
扣0分 |
|
|
0.999995≤r<0.999999 |
|
扣3分 |
0.99999≤r<0.999995 |
|
扣6分 |
0.99995≤r<0.99999 |
|
扣9分 |
0.9999≤r<0.99995 |
|
扣12分 |
0.9995≤r<0.9999 |
|
扣15分 |
r<0.9995 |
|
扣18分 |
未知铁试样溶液(II)中铁含量测定的准确度 |
20 |
∣相对误差∣≤0.25% |
|
扣0分 |
|
0.25%<∣相对误差∣≤0.5% |
|
扣4分 |
0.5%<∣相对误差∣≤0.75% |
|
扣8分 |
0.75%<∣相对误差∣≤1.0% |
|
扣12分 |
1.0%<∣相对误差∣≤1.25% |
|
扣16分 |
∣相对误差∣>1.25% |
|
扣20分 |
十三 |
否决项 |
|
|
称量数据、滴定管读数、吸光度读数未经裁判同意不可更改,否则以作弊、伪造数据论处 |
|
|
|
|
说明:总分最低为零分。 |
一~八项总得分:九~十二项总得分:总得分:
阅卷裁判签字:复核裁判签字:
现场裁判长签字:总裁判长签字:
十二、奖项设定
(一)赛项设参赛选手个人奖,以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占比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二)获奖的参赛选手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颁发证书。
十三、赛场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大赛期间赛场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引发的突发性事故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赛场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竞赛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赛赛场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三)竞赛过程中主要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方法
1.药品使用事故
(1)比赛用药品由专人统一保管和更换。
(2)取用药品要佩戴专用防护手套。
(3)药品分组使用不能串用,混用;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回位置。
(4)发生涉及药品的安全事故,由现场人员依不同情况酌情实施急救,并及时上报。
(5)组织人员对事发场地外围进行封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造成更大灾害。
(6)立即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医疗救护工作。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水、电使用事故
(1)一旦发生水电路故障、停水、停电等现象,现场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2)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
① 发生水、电路故障,立即联系学院后勤处,由后勤处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检测、维修,尽快修复。
② 发生停水、电现象,立即联系学院后勤处,由后勤处立即安排人员查明停电原因,组织发电工作。
(3)触电安全
①一旦发生触电事故,首先要在安全的情况下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②责任人员负责协调救援工作,下达救援指令等工作。并向学院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报告救援信息。
③根据触电者症状及时进行现场紧急救护。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救护者应立即将其就近移至干燥通风处,可依不同情况酌情实施救护。
④组织人员对事发场地外围进行封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造成更大灾害。
⑤立即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医疗救护工作。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其他设备安全事故
(1)玻璃仪器使用
①玻璃仪器要按规定使用,防止破碎,及产生寄生伤害事故。
②发生玻璃割伤事故,由现场人员依不同情况酌情实施急救,并及时上报。
③情况严重时由责任人员立即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医疗救护工作。或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精密仪器
①精密仪器要按规定使用,防止触电及产生寄生伤害事故。
②如遇仪器产生故障,由责任人员负责更换。
十四、赛项安全
(一)安全操作
1.参赛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服装。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比赛结束后应关闭电源。
3.要熟悉掌握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和化学试剂特性,严禁进行具有安全风险的操作。
4.比赛期间,若突遇停电、停水等突发状况,应及时通知裁判,冷静处置。
5. 参赛人员不得将承办单位提供的仪器、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
6.严禁在比赛场地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比赛场地,更不能把比赛用器皿当作餐具。
7.比赛过程中,参赛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赛场以外的区域,不准翻阅与比赛无关的资料,不准操作、使用与比赛无关的设备、仪器和试剂。
(二)赛场安全保障
1.领队、裁判、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佩戴标志分别进入指定区域,并主动向安保管理人员出示。
2.领队、裁判、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不准携带液体饮料、管制器械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指定区域。
3.领队、裁判、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不准在指定区域和禁烟区吸烟。
4.听从指挥,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5.参赛人员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6.比赛期间如发生火情等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在第一时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参与扑救或有序撤离。
7.比赛期间一旦发生人员意外伤害或紧急突发病情,要服从现场救护人员指挥,医护人员要立即进入紧急施救状态,采取积极有效的医疗救治措施,对症处理快速解决;遇有病情严重情况时,要尽快指派专人护送病人到医院进行救治。
(三)安保工作要求
1.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安保工作负责人要掌握信息,统一布置工作,其他人员不得干扰。
2.发生突发事件时,全体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众指挥,以大局为重,不得顶撞、拖延或临时逃脱。
3.突发事件发生时,全体安全保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在未接到撤岗指令之前,不得离开岗位。
4.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保卫组汇报,保卫组接报后要火速到达案发现场,指挥并配合公安干警及安全保卫人员搞好抢救工作。
5.视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赛区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6.发生火警和恶性事件时,现场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领导汇报,立即组织抢救,以免贻误时机;启用消防应急广播,通知疏散路线,稳定人心,避免踩踏伤人。
7.安全出口执勤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打开出口门,疏导参赛人员有序撤离现场。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1.个人参赛;不接受组队报名。
2.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允许缺席比赛。
3.参赛选手对赛项执委会发布的所有文件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
4.参赛指导老师负责本参赛队的参加和与大赛的联络。
5.比赛前一天,各参赛选手按时参加参赛说明会。实操比赛项目在比赛前30分钟参赛选手在检录处抽取比赛赛位号。
6.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7.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各参赛选手凭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8.参赛选手比赛服装由赛场统一配备,进入赛场领取,比赛结束交回。
9.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10.参赛选手证件齐全,选手本人的参赛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检录后赛位号严格一致,自行变更参赛选手、参赛赛位的按作弊处理,取消参赛资格。
11.比赛过程中,在裁判监督下读取原始数据,经裁判及选手本人共同确认后,不允许选手擅自修改数据。否则,该选手该项成绩为零。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2.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3.当本单位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大赛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要仔细阅读《赛项指南》(比赛前发放)中的比赛时间,记准自己各场比赛时间。每场比赛前45分钟携带身份证、参赛证到指定地点检录、抽签,领取赛位牌。
2.参赛选手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赛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设备及工具等。
3.比赛方案(公开试题)在比赛前10分钟发放,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操作,比赛开始计时。
4.参赛选手须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人身、设备安全。
5.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开始操作;开始操作前,对比赛设备及工具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以进行实际操作。
6.由于选手的操作不当,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裁判员有权立即中止参赛选手的比赛,并取消本场次的比赛资格。
7.比赛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员到故障设备处进行确认;对于确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短暂停机和时间损失,由大赛裁判长对该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酌情增补。
8.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比赛时间到,裁判员终止学生比赛。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相互借用仪器和量器。
10.参赛选手应爱护、保养、保管好比赛设施,损坏、丢失须照价赔偿。
11.参赛队完成比赛任务时,选手应举手示意提请裁判员到比赛赛位收取相关文件等。
12.参赛选手完成提交后,应对比赛赛位进行清理,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13.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大赛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并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
14.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裁判长用密封纸对以上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
15.竞赛过程中擅自转抄、誊写、涂改、拼凑实验数据,裁判有权取消比赛资格。
1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按规定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大赛指南。
3.于赛前45分钟到达赛场或根据岗位要求提前上岗,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大赛执委会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五)裁判员须知
1.实行回避制度,裁判员不得担任自己所在参赛省(市、自治区)选手的竞赛裁判工作,不得与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接触联系。
2.裁判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并佩带裁判员的胸卡;语言、举止文明礼貌,主动接受仲裁组成员、监督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3.按制度和程序领取试卷、文件和物品。
4.裁判员和选手共同进行赛前检查,清点比赛使用仪器设备,确认设备完好。
5.裁判员场上应该充分仔细观察尽到裁判员的职责,确保现场安全、有序。裁判应特别注意涉及安全操作的项目,选手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应及时提醒选手,并做记录,确保现场操作安全。
6.裁判员在工作中严肃赛纪,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别注意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时,应立即没收相关物品,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7.裁判员认真填写比赛过程记录表,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和参赛选手一同在比赛过程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裁判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关于比赛的言论,不得接受记者的采访;评定分数不得向选手公开。
9.裁判员执裁期间在能看清现场状况与选手行为的情况下,应尽量远离选手,不得影响选手的工作,一般情况应与选手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10.裁判员完整填写现场评分记录表。
十六、申诉与仲裁
(一)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数选手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二)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十七、竞赛观摩
(一)活动安排
赛场安排观摩活动,欢迎学院领导、老师及学生观摩比赛。
参加观摩的人员必须听从赛项执委会的统一指挥,遵守观摩现场的安全须知。按照规定的观摩路线进行各项参观和体验。